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25653-2010 铲斗装岩机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铲斗装岩机的型式、基本参数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轨轮式、履带式铲斗装岩机(以下简称装岩机)。该装岩机主要用于各种地下水平巷

道掘进和回采时装载矿岩,也可用于露天矿场装载物料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
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

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
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(GB/T 191—2008,ISO 780:1997,MOD)

GB/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
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

(GB/T 3768— 1996,eqv ISO 3746:1995)

GB5226.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:通用技术条件(GB
5226.1—2008,

IEC 60204- 1:2005,IDT)

GB/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

GB/T 13306 标牌

GB/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

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

GB/T 25706 矿山机械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

JB/T 5946 工程机械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

3 型式与基本参数

3.1
装岩机为采用轨轮或履带行走方式,通过铲斗进行正装后卸,直接卸载型的装岩机器。

3.2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 GB/T 25706 的规定。

铲斗装岩机的型号表示方法为:

style="width:11.26664in;height:3.3in" />style="width:0.20674in;height:0.30668in" />

改进型号(A— 加高型,C— 侧开箱,W— 无钢丝绳固定型)

— — 铲斗容积(m³/100)

— —动力型式(Q 一气动,D— 电动,电动可以不注)

————行走方式(L一履带式,省略表示轨轮式)

— —正装后卸,直接卸载型铲斗装岩机(直)

标记示例:

铲斗容积为0.17 m³,
电动、轨轮式、正装后卸、加高型且铲斗架无钢丝绳固定、直接卸载型铲斗装岩机标记为:

Z-17AW 装 岩 机

铲斗容积为0.2 m³, 电动、轨轮式、正装后卸、侧开箱直接卸载型铲斗装岩机:

Z-20C 装岩机

铲斗容积为0.3 m³,
电动、轨轮式、正装后卸、铲斗架无钢丝绳固定、直接卸载型铲斗装岩机:
Z-30W 装岩机

GB/T 25653—2010

铲斗容积为0.26 m³,气动、轨轮式、正装后卸、直接卸载型铲斗装岩机:

ZQ-26 装岩机

铲斗容积为0.2m³,电动、履带式、正装后卸、直接卸载型铲斗装岩机:

ZLD-20 装岩机

3.3 装岩机的基本参数:

a) 轨轮式铲斗装岩机应符合表1和图1的规定。图1不确定装岩机的结构形式。

1 基本参数

型 号

铲斗容积/

生产能力/

(m³/h)

装载

宽度B/

m

卸载

高度H/

m

卸载

距离S/

m

最大工作

高度H₁/

m

运输状态外形尺寸

宽度Bi/

m

高度H₂/

m

Z-17

0.17±0.017

≥30

≥1.70

≥1.01

≥0.27

1.75

≤1.072

≤1.23

Z-17W

Z-17A

≥1.21

1.92

≤1.056

≤1.26

Z-17AW

Z-20

0.20±0.02

≥48

≥1.95

≥1.25

≥0.34

2.18

≤1.23

≤1.46

Z-20W

≥2.00

≥1.30

Z-20C

≥1.95

≥1.25

2.00

Z-20CW

ZQ-26

0.26±0.026

≥60

≥2.60

≥1.25

≥0.42

2.24

≤1.130

≤1.42

Z-30

0.30±0.03

≥72

≥2.35

≥1.30

≥0.34

2.38

≤1.220

≤1.50

Z-30W

≥2.50

≤1.300

Z-45

0.45±0.045

≥108

≥2.80

≥1.50

≥0.36

2.50

≤1.500

≤1.56

Z-45W

ZQ-50

0.50±0.05

≥96

≥3.50

≥1.60

≥0.55

2.80

≤1.600

≤2.00

style="width:5.23338in;height:3.42012in" />

style="width:4.45332in;height:3.0602in" />

图 1

style="width:2.98666in;height:3.45994in" />GB/T 25653—2010

b) 履带式铲斗装岩机应符合表2和图2的规定。图2不确定装岩机的结构形式。

2 基本参数

型 号

铲斗容积/

生产能力/

(m³/h)

卸载高度H)

m

卸载距离S/

m

最大工作

高度H₁/

m

运输状态外形尺寸

宽度B/

m

高度H₂/

m

ZLD-20

0.20±0.02

≥48

≥1.25

≥0.30

2.00

≤1.40

≤1.30

ZLD-30

0.30±0.03

≥72

≥1.25

≥0.26

2.20

≤1.45

≤1.50

style="width:6.67329in;height:4.48008in" />

图 2

4 技术要求

4.1 设计要求

4.1.1
装岩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。

4.1.2
本标准未予规定的原材料、外购件及加工、装配等技术要求,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
4.1.3
本标准未予规定的所用零部件的尺寸精度等级、公差配合、形位公差等通用技术要求,均应符合
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
4.2 结构与装配要求

4.2.1 轨轮式装岩机的轮距应按600 mm 、762 mm 或900 mm 制造。

4.2.2
行走、提升减速器空载试验时,齿轮运转应平稳,无周期性噪声;各密封处不得有渗、漏油现象。

4.2.3
装岩机的扬斗机构、工作机构应动作灵活、准确、可靠;行走机构的前进、后退应无阻滞现象,履
带式装岩机的行走机构还应转向灵活。轨轮式装岩机回转机构由纵向中心线向左、右两侧回转及复位
时应灵活、可靠。

4.2.4 装岩机的结构应保证各部件能拆开搬运。

4.2.5 装岩机与运输设备应具有安全、可靠的连接装置。

4.3 电气设备要求

4.3.1
装岩机的电气系统应有足够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,在正常工况下,其应能可靠地预防和减少直
接由电引发的危险。

4.3.2 装岩机的电气操纵装置应灵活、准确、可靠。

4.3.3 装岩机应避免各种管线的急剧转弯。

4.3.4 装岩机所用的电机和电控箱应有良好的密封,防止粉尘的进入。

GB/T 25653—2010

4.3.5 装岩机的电气设备应按交流频率50 Hz, 额定电压380 V 或660 V
制造。

4.3.6 装岩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5226. 1 的规定。电气强度施压1 kV,1s
无击穿、闪落现象,绝缘 电阻应大于1 MQ。

4.4 安全与噪声要求

4.4.1 装岩机的安全应符合GB16423 的有关要求。

4.4.2 装岩机的结构及各零部件应有足够的强度、刚度及稳定性。

4.4.3
装岩机上的所有紧固件应连接可靠,对可能在运行中松脱的零、部件,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。

4.4.4 机器的外露表面应避免锐边、角形、飞边和毛刺。

4.4.5 在装岩机明显位置处应固定安全操作标牌。

4.4.6 装岩机空载运行时,在机器周围四个方位距离机器2 m、距地面1 m
高的位置处的噪声声压级 不得超过:

—— 电动装岩机85 dB(A);

气动装岩机105 dB(A)。

4.5 使用条件要求

4.5.1 装岩机工作时,向其输送的动力应为:

—— 交流电压的偏差值为额定电压值的±5%;

— 压缩空气应先经过滤,进入装岩机的压力不应小于0.5 MPa。

4.5.2 装岩机的最佳使用条件:矿岩的最大尺寸不大于300 mm,
普氏硬度系数不大于16,松散物料密 度不大于1.8 t/m³。

4.5.3 装岩机装载矿岩的极限范围为普氏硬度系数20,松散物料密度为2.4
t/m³, 此时允许降低生产 能力和第一次大修前装岩量,降低幅度不得大于20%。

4.6 外观要求

4.6.1
装岩机所有焊缝表面应平整,不应有裂纹、气孔、夹渣和未焊透等缺陷。

4.6.2 装岩机非加工表面应平整,其平面度误差应不超过2 mm/m²。

4.6.3 装岩机的涂装质量应符合JB/T 5946 的规定。

4.7 性能要求

4.7.1 行走、提升减速器空载试验时,正反方向各运转30 min,
轴承部位温升不应超过35℃,最高温 度不应超过80℃。

4.7.2 装岩机整机空载试验时各种动作应无不正常现象。

4.7.3 装岩机负载试验时各种动作应灵活、准确、可靠。

4.7.4
装岩机投入运行至第一次大修时的使用期限,应符合下面要求的其中一项:

a)
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,用于巷道掘进装载时不少于18个月,用于回采工作面装载时不少于
15个月;

b) 第一次大修前装岩机的装岩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
3 装岩量

型 号

Z-17、Z-17W

Z-17A、Z-17AW

Z-20、Z-20W

Z-20C、Z-20CW

ZLD-20

ZQ-26

Z-30

Z-30W

ZLD-30

Z-45

Z-45W

ZQ-50

第一次大修

前装岩量/m³

≥4800

≥7200

≥10000

≥15000

≥24000

4.8 成套性要求

装岩机的成套供货范围应包括:

a) 装岩机本体;

GB/T 25653—2010

b) 随机的备件、附件及工具;

c) 使用说明书、产品质量合格证、装箱单。

5 试验方法

5.1 外型几何尺寸用一般通用量具进行测量。

5.2 原材料、外购件的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及技术文件的规定。

5.3 主要零部件的性能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文件的规定。

5.4 噪声值用声级计按GB/T3768 的规定进行测量,并应符合4.4.6的规定。

5.5 装岩机的工作电压用伏特表测量,并应符合4.5.1的规定。

5.6 电气强度用耐压测试仪测量,绝缘电阻用兆欧表测量。

5.7 轴承温度温升用点温计测量。

5.8
铲斗容积的测量应采用向铲斗倒入干砂的方法进行。测量时应将铲斗置于其底板对水平面的倾
角为60°,干砂应堆积成在铲斗口各边缘处呈自然安息角的尖峰状。

5.9 技术生产率应按4.5.2指明的使用条件,在水平巷道或露天中连续工作10 min
所装载矿岩的实
际体积的算术平均值来确定。试验时矿岩堆积宽度应不小于装载宽度或机器宽度,堆积高度应为

1.5 m~2.0 m。

5.10
装岩机的空载试验包括行走、提升减速器的空载试验和整机的空载试验,并应满足下列要求:

a) 行走、提升减速器的空载试验是正反方向各运转30 min。

b)
整机的空载试验包括整机的前进、后退和铲斗的扬翻。其中轨轮式装岩机还包括回转机构的
左右回转;履带式装岩机包括行走机构的左转弯和右转弯。

5.11
装岩机负载试验应在4.5.2规定的条件下,做正铲和提升铲斗动作,把矿岩装入运输设备,每次
连续装载矿岩量不少于15 m³, 试验次数不少于5次。

6 检验规则

6.1 检验分类

装岩机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6.2 出厂检验

6.2.1 每台装岩机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,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。

6.2.2
出厂检验应包括外观检验、行走、提升减速器的空载检验和整机的空载检验。

6.3 型式检验

6.3.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 新产品投产时;

b) 正式生产后,产品结构、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c) 正常生产时,每隔三年;

d) 停产一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
6.3.2 型式检验项目应检验3.3和第4章所规定的所有内容。

6.3.3
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一台进行,如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检,若仍不合格则
判定此次型式检验不合格。
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

7.1 产品标牌应固定在装岩机的明显位置。标牌应符合 GB/T13306
的规定,并应标明下列内容:

GB/T 25653—2010

a) 制造厂名称;

b) 产品型号和名称;

c) 产品执行标准;

d) 主要技术参数;

e) 出厂编号;

f) 制造日期。

7.2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/T 9969 的规定。

7.3
装岩机的整体包装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包装,也可进行裸运。随机文件用塑料袋包装后与随机备
件、工具装入一小包装箱内。

7.4 装岩机的包装应符合GB/T 13384 的规定。

7.5 装岩机包装箱的储运指示标志应符合GB/T191 的规定。

7.6 装岩机应符合水、陆运输的要求。

7.7 装岩机应存放在防雨、防晒的场所。

7.8 装岩机存放6个月以上,应重新进行防锈处理。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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